更新时间:2022.10.20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的规定如下: 1、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 2、超过2年提出申诉,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
刑事案件最多羁押多久分为以下情况: (1)被刑事羁押最长为七个;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霸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
刑事案件诉讼期限依据法定最高刑的期限不同而有所差异。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因特别原因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 (一)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是侦查、起诉、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法定期限。拘留期限是指法定的拘留、逮捕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内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