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处罚执行完毕即可放人。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两年。行政机关在两年内如果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已经给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的,则追究时效期间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两年内。如果行政机关在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但是情况特殊的,该追究时效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工商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期限一般是两年内,至多不超过五年。而作出工商行政处罚的决定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能依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除外。
行政强制催告书的期限是10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抢劫罪的处罚规定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入户抢劫、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冒充军警抢劫、持枪抢劫及
根据我国对行政处罚法中的时和日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起算日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记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及期间(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结。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由本院执行、由原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