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可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监管职责,分别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计划要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县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二)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三)建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是指: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