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停罚款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自知道因为违停被罚款事项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于行政机关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
当事人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罚金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数额较小的,可以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场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1、需要带违章通知书,驾驶证和行驶证,只能去处罚单上所注明的银行缴纳。 2、驾驶者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 一般来说,带上违章通知书(现场违章),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处理违章了,交罚款不是在交警队,而是到银
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的,则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加收滞纳金的处罚,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可以延期的时间应当由行政相对人与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协商决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罚款。而银行在收受罚款后,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