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不上班,如果是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才采取的轮岗轮休等稳定工作岗位的措施,不算旷工。或者如果是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会危害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者不去上班的也不算作旷工。
疫情期间企业一般不允许上班。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去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该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企业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 APP,然后点击“我”选项。2.来到我的界面后,点击“支付”选项。3.在支付界面会有各种选项,选择“城市服务”4.来到城市服务页面,往下拉,热门服务板块,选择“疫情专区”,5.来到疫情专区页面,选择“征集疫情防控线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APP,然后点击“我”选项。2.来到我的界面后,点击“支付”选项。3.在支付界面会有各种选项,选择“城市服务”4.来到城市服务页面,往下拉,热门服务板块,选择“疫情专区”,5.来到疫情专区页面,选择“征集疫情防控线索
疫情期间单位保险缴纳规定为,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
疫情期间单位保险缴纳规定为,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