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
1、“工作时间”,是指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点的时间。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 2、“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条件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2.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要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分为应当认定和视同工伤两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条件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 2、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1、伤亡人员为本市注册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3、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书面工伤认定。 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必须经过工伤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该职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该职工申请,否则,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如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职工去申请工伤认定需满足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