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
没有结婚证不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再起诉离婚。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没有结婚证,只要有其他材料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事实
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需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具婚姻证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是起诉离婚的必要资料,缺一不可。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的,双方属于事实婚姻,那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 如果同居生活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院会建议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起诉离婚。 如果不补办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只能协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孩子抚养问题,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判决。
没结婚证想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1994年1月1日之前没领结婚证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起诉离婚,由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等待法院的立案与审理。如果是在这之后的,没领结婚证就不存在夫妻关系,无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
没结婚证的,如何起诉离婚,应当分情况处理。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没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实在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在领取结
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查到结婚登记的档案,开具婚姻证明,补办结婚证。 如果是事实婚姻,需要先补结婚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这种情况双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导致没有结婚证的,则双方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
1、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要看是否属于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没有补办结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