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实害犯与结果犯有如下区别: 1、内容不同 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
危险犯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的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只要造成足以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即为既遂.并不以严重后果的实际发生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
结果犯和实害犯的区别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认定犯罪行为完成的时点不一样。实害犯是以发生了法定的实害的结果作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志;而结果犯是必须造成了犯罪构成预定犯罪的结果。
1.行为犯。通说认为,只要存在“行为”即为既遂,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2.结果犯。首先须阐明一点,刑法学中的“结果犯”一术语,同时表征着两方面的不同含义,在逻辑学中该现象被称为“同一语词
既遂结果说,是指主张以犯罪行为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成立标准的学说。 既主张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以后,产生法定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 未产生法定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未遂。既遂结果说对于结果犯来
实害犯的定义:实害犯是指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结果犯的定义:这两种含义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通常是统一的。因为大陆法系刑法以处罚既遂为原则、以处罚未遂为例外,刑法分则以既遂为模式。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属于行为犯,但是犯罪是否既遂的状态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过程来进行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一行为为标准,即不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已经出卖为标准。拐卖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所以,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
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八种加重处罚情形,具体如下: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