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应该区分性质反映: 1.属于路风路誉(倒票、服务态度)反映路局路风办公室; 2.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找各级纪委; 3.其他方面,根据投诉性质处理,找主管部门或信访部门。
索赔的性质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2、按索赔的依据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按索赔的对象分为:索赔和反索赔,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4、
工程总承包方可以直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但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 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 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法律另有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充分履行安全保护和警告义务的,受害人的过错造成人身伤害的;铁路运输企业也应当承担至少百分之十的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的损害,铁路运输企业当至少承担赔偿责任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依存于房屋,不能离开房屋而单独存在的,而购房者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在购房者(受益人)转让房屋时,这也就产生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的问题。因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属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因此本文仍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工程质量责任可以产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工程质量责任主要是指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采无过错原则,即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则采过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法律规定: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
建设工程分包人的工作: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对分包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
工程保质期最长是5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质期为5年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这些为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