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包括: 1、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2、股东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等。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有:1、全部资本均由国家投资;2、股东是唯一的;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5、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有特殊的任职资格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企业不完全一样。国有独资公司只是国
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子公司的特点主要有: 1、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等特点。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
附义务的赠与的特征: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附义务的赠与的特征如下: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
特殊收养条件: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 2、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
贸易合同具有的法律特点是: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束约的一种协议;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