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商标注册人专有权利的正面保护和惩处商标的侵权行为。认定驰名商标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等因素。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认定为驰名商标来进行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商标注册人专有权利的正面保护和惩处商标的侵权行为。认定驰名商标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等因素。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认定为驰名商标来进行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法: 1、商标局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驰名商标的其他保护方法。
认定为驰名商标需符合下列标准: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有持续使用的一段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志,其他人再作类似、相同的商标申请的,不予注册且禁止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参考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予以确认。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由驰名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保护请求,请求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并且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是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
法院在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时,遵循的原则为:按需认定原则、被动认需原则、个案认定原则、事实认定原则、严格管辖原则和主动审查原则。 考虑的因素为:商标的知名程度、商标宣传的覆盖范围、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
法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其他人不能够进行复制或者模仿。这种保护具体而言体现为几个方面,即对于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而对于驰名商标,除了保护也存在
驰名商标跨类禁用权,源自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一般来说,可涵盖以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法: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3、驰名商标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