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集体经济组织对各农户被征地面积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进行第一次分配,按承包地面积13300元/亩(土地补偿费3300元,青苗费3000元,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计算并支付给农户。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
转非劳动力失业的,可以将本人档案转到所在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手续。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市再就业优惠证》。失业的转非劳动力和招用失业转非劳动力的单位,享受本市促进就业的各项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
耕地被征收的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2、征用耕地的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