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的申请,审理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以及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十分必要,否则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并非劳动局和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仲裁撤诉后还能否再次进行仲裁,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 2、如果是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再审期间,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欺负,或是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劳动者想要申请劳动仲裁。但自己又不想要丢了这份工作。或是自己有其他的事情忙无暇兼顾劳动仲裁申请,想要找人代办。在此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者可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专属管辖,其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劳动仲裁能反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是可以代办的。当事人可以委托有相应行为能力的人来代替其参加仲裁活动,但是当事人必须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本人或者本单位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