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1、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2、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
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渎职罪的,构成该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渎职罪中的徇私枉法罪的,则会更严重,构成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区别,如果是为了人民服务,因为经验出现了一些差错,让好的动机导致出现了差的结果属于是失职的范畴。对于把私利放在首位,在履行职责时为了私利牺牲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是与岗位要求相违背的,属于渎职性质。
失职与渎职的区别: 一、渎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特征: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渎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
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 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渎职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之一。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和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失职是指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源于不作为。不作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是母子概念,不能比较。渎职罪是《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玩忽职守,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罪的一类犯罪。
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事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