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的,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的; 5、扒窃。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是: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 3、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对他人的人身形成严重威胁。 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
构成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行为要构成罪,必须符合相应的追诉标准。对于盗窃案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涉案价值。各地的立案标准大都在2000-3000左右,低于这个标准的就只能算盗窃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盗窃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可以立治安案件。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数额在一千元及以上的,盗窃预备行为属于犯罪,但对于该预备犯的处罚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盗窃预备有时会与盗窃罪未遂产生混淆,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以下行为会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2、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构成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形态的一种,它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以下这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1、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2、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标准,即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同时也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
盗窃罪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下这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1、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2、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标准,即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同时也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