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股东会决议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有: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实现,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主持; 2、会议议题; 3、会议时间; 4、会议地点; 5、会议性质; 6、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7、参加会议人员; 8、股东弃权情况; 9、具体表决结果等。 最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瑕疵股东会决议区分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决议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程序违反法律的,为可撤销决议。 公司
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4、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5、监事会提议召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运行和管理。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只是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一人有限公司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置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实行票决制,1人1票,过半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
监事不是股东的,不会有责任。公司的监事可以不是股东,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监事必须是公司的股东,只是明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因此,只要监事
股东大会是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作出决议的。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议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者的区别在于其性质不同,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而公司中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而且必须认识的是董事会主要用于企业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其性质不同,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而公司中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而且必须认识的是董事会主要用于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