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责任等。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情形较多,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企业改制清偿债务: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
合伙企业根据组织方式的不同,债务分担方式分为三种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
对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没有担保人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后在两年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会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应当由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企业财产偿还,并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清偿债务应注意的是,投资人是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又区分为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和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
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企业宣告破产后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的,债务清偿的顺序为: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