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该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法院,就起诉至该法院。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需要看案情,劳动仲裁最多可以上诉两次。一审受理法院有可能是基层人民法院,还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等,那么二审法院就可能是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可以反诉。反诉的前提是反诉的请求已经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且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否则需要先走劳动仲裁程序,不服劳动仲裁后再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不服是可以上诉法院的。 1、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用人单位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对终局裁决以外的的劳动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该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法院,就起诉至该法院。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劳动仲裁后,可以在收到裁决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
劳动仲裁不可以上诉,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但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