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
民间借贷司法程序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 6、判决生效,执行。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在自己合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享有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取得居住权,并应在取得后办理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规定》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一)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二)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三)虽然不符合上述金
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属于金融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
对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
最新刑民交叉司法解释如下: 1、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现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附带解决被害人的民事损害赔偿问题。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在刑事审理结束之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民事诉讼审结后才发现犯罪嫌疑的案件,民事诉讼非经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两次。第一次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第二次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
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 1、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百姓投资方式转向民间借贷。 2、银行贷款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借款人转向民间融资。 3、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民间借贷担保手续不完备。 4、市场经营存在风险,借贷人风险意识不强。
在生活中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一般包括: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以及借贷过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