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量刑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
若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我国人民法院最多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其他人不构成该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具体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犯罪主体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为:行为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