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
我国立法采取直接继承主义,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要继承人没有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即时取得遗产所有权。在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继承权体现在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上。
发生转继承后是否还存在代位继承,法律未明确规定。法律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另一种观点认为: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此暂无定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同一个被继承人来讲,发生转继承后不会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是指,被继承人的孩子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那么继承人孩子的晚辈血亲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孩子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发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存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存在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转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