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释放,同时将执行的情况及时通知给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些需要继续去侦查,同时一些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般适合,判处了拘役或者是独立使
检察院不起诉一般不需要个人去签字。检察院不起诉的话,是需要检察院负责人签字的。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留档保存。
1、是。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 2、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
要视具体情节确定。如果行为人妨碍公务属于一般犯罪情形的,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对行为人判处拘役刑或者管制刑的,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
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不会自动解除。取保候审不是自动解除的,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派出所应当办理相关的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一般不需要到检察院。公安机关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所以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后,就不需要到检察院再次办理取保候审了。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具体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