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商标注册有效期是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
注册商标保护期为十年,但期满可续展,续展次数无限制,可永久有效。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长期。每次续展登记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即只进行个案认定和认定被动原则,驰名商标只可以在个别商标纠纷的案件中由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另外,商标持有者
招标时间和开标时间规定是: 1、招标人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应注意的事项: 1、准确把握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确保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严格审查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坚决避免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或虚构诉讼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3、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
认定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标准是: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发生其他纠纷,可知晓该驰名商标;系争
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恶意抢注方面的保护,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制定特别制定进行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1、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2、证明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