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下列房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公告拆迁的房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以下房产不得抵押:所有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产证不齐全的;无卖出声明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公共福利事业的;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已列入文物保护的;违反银行规定和房产抵押规定的。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登记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通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如下: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是指债务人延迟履行造成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不需要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有以下这些: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以下房地产不能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 (一)抵押人具备主体资格,对抵押物具有完整的所有和处分; (二)具备书面抵押合同; (三)抵押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建筑、合法财产; (四)该抵押行为已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需要如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有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合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