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具体而言,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再审案件一般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而具体是哪个法院管辖由实际情况而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
刑事案件专项管辖是指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在内的法院,根据职权范围审理专项刑事案件。特门管辖是法定管辖的一种,是专门法院和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一种分工,即确定某些案件由专门法
一、不可能直接改判。申请再审的结果只是驳回或决定再审,由立案二庭负责。不可能直接改判。二、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
再审案件不可以进行移送管辖,因为再审的案件一般是由做出一身或者是二审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所以法院对于案件是有管辖权的,就不存在将案件进行移送管辖,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书的具体书写要求如下: 1、具体写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所及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