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一般不能强制执行。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复议期限届满后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月内;但是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该行政机关暂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后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申请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
在申请行政复核后,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吊销许可证不算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对于违法行为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一般属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范畴。我国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
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算改变。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说明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依旧是原具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