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随时解除。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随时提出解除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另外,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如下: 1、依法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订立口头的协议。该协议对双方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口头的协议,只要合同是依法约定的即可。
有下列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 2.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