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4
未到期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
借款合同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能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则该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三: 第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第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债期: 第三、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 因此,在应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相互承担债务的; 2、后付款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不存在待付款的现实危险; 3、有履行义务的顺序,有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必须先履行相对无效; 4、先履行义务的证据。 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
担保人不安抗辩权是不可以行使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可以行使的是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
先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时,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一般担保人应当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只有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
在抵押合同中,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而其抵押物又无法兑现,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还款,但在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之前,担保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