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如下情况下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一)债权债务双方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二)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先后履行顺序; (三)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法定情况如下: 1、因持票人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2、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3、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 4、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
在下列具体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够主张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怠于行使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
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主张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怠于行使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行使: 1、债务人放弃已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有未偿债务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向法院申请。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以下情况下监视居住: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
以下情况下会指定监视居住: 1、无固定住处的; 2、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居住权与所有权优先的是:所有权。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居住权为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居住权人与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后,享有居住权。
以下情况下可以判监视居住: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
债权债务在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抵消。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