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合理讨债既然在合理范围内,则不构成非法拘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才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上门讨债一般不属于非法拘禁。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行为达到相当严重程度的,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合理讨债不构成非法拘禁,合理讨债是债权人的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是非法拘禁是犯罪行为,是指拘押,禁闭或者其他的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这种也是比较常见的,讨债就讨债,非要扰乱别人的生活,不让欠款人出去,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这种如果是达到了一定的时间的,那就是属于非法拘禁罪了。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
为讨债短期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虽不合法,但不构成法律上的“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1、债权人上门讨债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债权人还有其他侵权行为,则违法,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追讨债务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 1、主观故意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目的是为了催收非法债务;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也是故意,但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动机多种多样,可能是为了催收债务,也可能是为了泄愤报复,为了逼取口供等;
债务人对上门讨债的行为报警的,如果催债人未使用暴力的,警察一般是不会干涉的,因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主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欠款的,可以与债权人重新确定还款时间;如果债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