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职工本人的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工伤职工可以找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其余赔偿项目则由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所需要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未做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赔偿以下项目: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赔偿诉讼的流程为: 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无论是初次鉴定、再次鉴定还是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近亲属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申请工伤认定并领取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医疗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不给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我国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