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地为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的履行地指的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履行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要根据合同具体类型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比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
合同履行的履行地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买卖合同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交付,或者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
居间合同履行地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以法律规定的为准,一般是居间的结果地为履行地,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居间标的的履行地或住所地可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
同纠纷一般是选择合同履行地管辖优先的原则,这在法律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交集最多的地点,合同中许多约定的内容在此办理,因此选择当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就变得理所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