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 1、订立合同时一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订立的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威胁,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本意的、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该变化不属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1、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 2、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砂砾石地基、灰土地基、粉煤灰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和顶压基础,竣工后的结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高压旋喷桩复合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和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数量为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在合同主体上不同:前者主体没有资格上的要求,而法律对后者主体有条件、资质上的要求; 2、二者的合同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一般为动产,后者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 3、结算方式上的
可以先催告,然后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工程已经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则发包人应当依法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方面。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建设工程经修复后还是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可以,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二、民事诉讼的专属管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处理: 1、工程通过招标的情况下,如果黑合同对白合同内容构成了实质性背离或变更,黑合同无效; 2、工程未通过招标的情况下,如果黑合同体现了当事人真实意思,并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应认定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