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
分公司的债务在通常情况下是能由总公司来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能由分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总公司的债务能由分公司财产承担。
分公司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不是。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的财产承担,总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由子公司的财产承担。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对于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一般是不予承担的,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的除外。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
分公司和总公司债务可通过如下方式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均由总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承担。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总公司债务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公司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