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以下法定程序: 1、当发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并导致无法施工时,施工单位应首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工程纠纷有法律时效,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院对于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有法律效力。项目部是由工程承包人委派的,具体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可以代表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对承包单位发生效力。
一、施工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范畴,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判断一份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只要该合同是订约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
像是情况介绍法、访问协调法、会议协调法等都是不具有合同效力的,所以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不具有合同效力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施工日期一般是合法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内建设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理论上来讲是相当于没用的合同。因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规定,尤其是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且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反过来说,若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具有合同无效的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存在的单独证据。即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存在过,或者只有合同复印件、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单单有复印件是不够的,还要找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形成完整的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在下列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认定为无效:第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