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有下列种类: 1、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 3、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乡镇政府发放给土地使用人的,能证明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都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做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使用该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和转让: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使用权人将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行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双方应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没有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与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是: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
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也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