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收养无效的情况有:收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收养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收养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收养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可以被收养的儿童如下: 一、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 二、丧失父母的孤儿; 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被人收养为养子女: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十四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尚不足,只依附于有抚养能力的人的抚养才能正常健康成长。不满十四周岁,年龄尚幼,易于
以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未成年人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以下三种儿童可以被收养: 1.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其他儿童。弃婴长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称其为婴儿,该未成年人即归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儿童之列。对于走失的
1、认定事实收养条件有: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2、条件有: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房屋被征收时,作为被征收人会享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被征收人针对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进行提起行政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