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因员工退休而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是因单位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而终止单位,单位才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付赔偿金。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一定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是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在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
终止合同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合同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的;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