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专家组成及专家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如下:可以与对方协商,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损害受害人应得到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的程序有: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3、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起诉等方式解决。且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受理条件。
司法鉴定工伤法医临床鉴定涉及的内容如下: 1、损伤程度的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3、性问题鉴定; 4、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5、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6、劳动能力评定;等等。
医疗过错责任比例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之分。 当事人可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责任。
医疗过错责任比例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之分。 当事人可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责任。
受害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是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