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构成招摇撞骗的具体要件是: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机关的威信、以及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军人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所谓冒充军
招摇撞骗罪的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同时必须具有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
具体区别如下:(1)侵权对象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公私财产权。(2)不同的行为手段。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用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
(一)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形象及其正常工作活动。 (三)招摇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他种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