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 一、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工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工伤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去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申请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中,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