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仍要对该债务负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仍要对该债务负责,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
我国法律对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两种债务并存时,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没有明确规定。对如何解决两种债务清偿冲突问题,各地司法实践做法不一。有双重优先原则。
根据第35条第2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也
中途加入合伙,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
中途加入合伙,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
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以其名称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承担的债务。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赋予普通合伙企业人性化,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对其债务应当承担全面清偿责任,若是该民事主体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也应当以其自身的所有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所得的收益来清偿其债务。有限合
一个人背负债务,在去世之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而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则该债务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进行清偿。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