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可以分割遗产,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形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进行适当的照顾。这是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指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无顺序即无份额之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可知,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顺序之分,且所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有例外情况,如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也可按照协商确定的份额予以办理。如:若同一顺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开始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参加继承的,只有在没有前位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位顺序继承人都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遗产继承按照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遗产应该按照如下顺序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且前述的法定继承应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予以办理。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继承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