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没有离婚协议书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一般不能先办理离婚登记再补办离婚协议书。在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丢失的,也无需补办,直接复制另外一方现存的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备份的即可。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具体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如果是协议离婚,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可以异地办理,但是要提供
协议离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中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
协议离婚无法立马办结,通常是在六十日内领取离婚证。 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经过该期间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的,颁发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中有两个三十日,第一个三十日是不变期
离婚协议补充需根据情况而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存在较大问题,某些财产未能分配,双方协商处理
遗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补办,未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可以联系对方进行复印,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或签字注明。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到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申请查阅离婚协议,工作人员将档案调出,根据其本人
协议离婚一般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1、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流程: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后,夫妻双方亲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