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抵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7、质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的方式有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一般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最高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可以在
看情况: 一、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二、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的方式有: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根据自身意愿可以约定条款,订立合同。但是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遵守法律就是对合同意思自治的相对限制。在担保合同中,对质押、抵押担保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指,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是为了保护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债权。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的合同。
不可以。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所以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不是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如果提供保证担保,则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第三人抵押担保的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有效:各当事人均具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