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我国《刑法》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个罪名,恐吓罪在台湾《刑法》是指行为人以加害他人生命、名誉、身体等方式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在我国实践中,如果行为人通过以恐吓他人为手段,妄图达到取得他人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行
违法,但不一定有罪。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威胁恐吓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构罪条件是: 一、多次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恐吓他人的; 三、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构成恐吓威胁罪也包括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会的,但是要满足法定情形并且造成一定的后果。情节较轻的情形一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等。 如果恐吓他人情
我国刑法条文中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如果威胁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行政责任的追究。如果构成犯罪
他人多次恐吓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刑法上,没有威胁恐吓罪这一项罪名,如果行为人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当受害人收到威胁恐吓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 1、收据相关的书面证据,例如带有恐吓威胁内容的书信或者文件等; 2、物证方式;
语言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涉嫌触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以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且会并处罚款。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的行为,是为了勒索他人财物,而且涉案的财
发短信威胁恐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向某人发送威胁恐吓短信,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不良后果和伤害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公安机关要对行为人处拘留或罚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人身安全并造成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