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约定的情形有:行为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离婚时下列房产不能分割: 1、用他人名义买的房。 2、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产。 3、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如公房。 5、以孩子名义买的房子。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的内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遗产等。
一般不离婚是不能分割财产的,只有离婚时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为保护婚姻中弱势方的利益,弱势方可以请求法院在婚内对于财产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离婚后下列情况下可以主张再次分割财产: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 2.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3.离婚时有双方都知道的财产未分割的。
对于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自由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
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有: 一、一方的个人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例如,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二、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 三、其他情况
以下情况是无权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
离婚时作出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下情况无效: 1、财产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约定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 3、当事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无效的其他情况。
以下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还有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