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是的。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这只是原则规定,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承担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
诉讼费用是由在诉讼案件中的败诉方来承担,具体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会在其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中标明。但是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也是允许的。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承担依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益决定
打官司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理完毕后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的 ,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
民事诉讼费用是由败方承担的。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根据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断失败者承担损失后果,直到案件审理结束。以下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当事人要求部分胜诉或者败诉的,双方应当按照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责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协商
诉讼离婚费用先由原告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一般而言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则由胜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各当事人需负担的诉讼费用的数额。
一般来讲,应该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