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首先需要看该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不予分割,房产仍属于原当事人所有,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补偿给另一方。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先由夫妻双
首先,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条款反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房产分割条款。即,离婚协议的诉讼期间为离婚后一年。但是,如果协议离婚中漏分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或当事人约定仍对该处房产维持共同财产状况的话,离婚后
首先,对于按揭房屋的分割比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按揭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对于房屋分割方法,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按揭房的房产证,会影响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
婚姻存续期间,用贷款买的房子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房屋产权归属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一房屋产权,那么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所有房屋,并由其负担剩余房贷。并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将已
房产证加名,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在法律上来看,将对方的名字加上去,等于把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另一方。在我国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产权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的共同共有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屋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在离婚时就应当参与分割。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通过不同方式离婚的,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也不同。如果当事人是在协议离婚后,要办理房产过户的,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准
离婚房产的分割分为不同的情况,包括已经获得所有权的房屋、未完全获得所有权的房屋以及一方贷款、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 对于已经获得的房屋,对于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