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其中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也可以提出执行申请。
强制执行期间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受让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但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可以向其送达执行通知,并对其存款、银行账户等进行冻结和划拨。《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
有资产不履行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有财产但是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其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是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存在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债务人到期债权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